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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红线勿触!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后果你承担得起吗?

作者:翁源县人民法院 来源:翁源县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24-08-12 15:06:35 字号:[ ]

  近日,翁源法院审结一宗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案件,被告人李某某(化名)在明知其采伐的植物属于国家重点保护植物且未办理相关采伐手续的情况下,对国家重点保护植物进行采伐、出售,这些行为如同无形的利刃,正在一点点割裂着绿色生态保护的生命线。

  据悉,2022年2月,被告人李某某在闲鱼APP(网络电商平台)售卖草药时,有人向其收购“金毛狗”“飞天蠄螺”“马蹄蕨”等植物,其便将挖到的植物存放在家中,并通过闲鱼APP进行售卖。2022年7月,公安机关前往李某某家中进行搜查时,李某某亲属将李某某存放在家中的植物进行丢弃,后被公安机关发现,并查扣到疑似国家重点保护植物若干。经中国科学院华南植物园华南植物鉴定中心鉴定,在李某某家中扣押到的野生福建观音座莲、桫椤和金毛狗均被列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李某某到案后,向公安机关退出售卖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犯罪所得1970元,如实供述其主要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

  最终,翁源法院以被告人李某某犯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法官提醒: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是大自然赋予我们的宝贵财富,它们不仅具有独特的生态价值、科研价值,更是维持生态平衡、促进生物多样性不可或缺的一环。广大群众应当清楚认识到保护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切勿因为一时的利益诱惑而去非法采伐、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同时,应当增强法律意识,了解哪些植物属于国家重点保护范畴,对于不明确的植物种类,不要随意采挖和交易;还要注意的是,网络平台也不是法外之地,在网络上进行的非法交易同样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供稿人:翁源县人民法院 钟惠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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