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翁源县文广新局部门决算公开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8-09-03 10:48:59 字号:[大中小 ]
附件2
2017年度翁源县 文广新局 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文广新局概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
二、 部门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文广新局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文广新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文广新局概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2017年决算组成单位共1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文化市场广电管理股、文化艺术股、新闻出版管理办公室共4个部门。下属分管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共3个馆。
(二)部门主要职责
简要说明部门主要职责。格式如下:文广新局主要职能如下: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艺术、文物、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版权等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文化艺术、文物、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版权等方面的发展规划并组织监督实施。
2、指导、协调和服务文化艺术、文物、图书馆、博物馆、艺术教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版权等方面事业的发展;指导直属事业单位的体制改革;指导、协调艺术创作和生产,扶持导向性、示范性、实验性艺术精品;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管理全县重大文化活动。
3、指导、协调、服务文化艺术、文物、广播电视、新闻出版、行政权等方面的产业发展;参与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管理县公共文化设施。
4、行使法律法规赋予的由县级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管理部门行使的行政审批权限。
5、监督卫星电视、境外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视频点播以及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向公众传播视听节目的行为。
6、按国家有关规定,协调广播电视的传输覆盖网;审核广播电台、电视台、有线电视网运营单位、广播电视站、广播电视系统内小功率差转台的功率、频率的设置。
7、推进文化艺术、文物、新闻出版、版权等专业人才的管理和培养;规划和管理文化艺术、文物、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版权等方面事业的科技工作,指导本系统的科学研究和开发利用。
8、依照国家、省、市有关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版权等领域的法律法规,加强对文化市场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对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的业务工作进行指导,组织协调全县文化市场整顿行动。
9、做好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版权等领域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引导和树立正确的文化经营理念,规范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10、管理下属的图书馆、客家民俗博物馆、文化馆、电影公司、采茶剧团、镇文化站等事业单位;对县广播电视台实施行业管理。
11、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部分 文广新局2017年部门决算表
各部门应当公开8张部门决算表格,包括:1.收支总表(3张),即:《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2.财政拨款收支表(5张),即:《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具体格式见附件2-1)
第三部分 文广新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支出决算总规模、各类支出决算规模及各类支出增减变化情况。格式如下:
(一)2017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文广新局(部门名称)2017年度总收入 4005.78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005.78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4005.78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81.79万元,增长2%。主要原因:一是项目收入的增加。
2.上级补助收入 0万元。
3.事业收入0 万元。
4.经营收入 0万元。
5.其他收入0 万元。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文广新局2017年度总支出4005.78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4005.78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872.5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了3.14万元,增长了0.08%,主要原因的是:文化类项目的增加,局里面的正常运转,开展文化工作。指导、协调、服务文化艺术、文物、广播电视、新闻出版、行政权等方面的产业发展;参与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管理县公共文化设施。下属三馆的正常运行,以及涂志伟美术馆,翁山诗书画院等文化类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2.0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了21.59万元,增加了23%,主要原因的是:退休费、抚恤金、医疗费的增加,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3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了9.36万元,增加了100%,主要原因是:医疗卫生费用的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11.7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了2.4万元,减少了16%,主要原因的是:住房公积金的减少。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文广新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4055.78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55.78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3731.56 万元,增长115 %;主要原因是项目收入的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0万元。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文广新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4005.78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05.78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3731.56 万元,增长115 %;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的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0万元。
分功能科目看,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文化(款)支出3430.4万元,主要是用于局里面的正常运转,开展文化工作。指导、协调、服务文化艺术、文物、广播电视、新闻出版、行政权等方面的产业发展。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款)支出56.17万元,主要用于公益电影的放映;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款)支出386.07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文化工作。指导、协调、服务文化艺术、文物、广播电视、新闻出版、行政权等方面的产业发展;参与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管理县公共文化设施。下属三馆的正常运行,以及涂志伟美术馆,翁山诗书画院等文化类项目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支出13.88万元,主要是用于工资福利,退休费,抚恤金等的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支出98.17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退休费;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支出11.72万元,主要是用于住房公积金的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款)支出9.36万元,主要用于医疗卫生的费用支出。
三、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文广新局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5 万元,完成预算15 万元的100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2.5 万元,完成预算12.5 万元的10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5万元,完成预算2.5 万元的100 %。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等于预算数。
与上年相比,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7.5万元,增长10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7.5 万元,增长6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5万元,与上年数据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5 万元,占83 %;公务接待费支出2.5 万元,占16 %。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12.5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12.5 万元,2017年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 辆,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舞台车,书香车。
3.公务接待费支出2.5 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7年,发生国内接待42 次,接待人数共420 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7.35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上年增加14.67万元,增长34%。主要原因是:办公费,水费,电费等等的增加。。其中公务接待费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5万元,办公费15.33万元,水费0.33万元,电费8.03万元,邮电费1.75万元,差旅费7.21万元,劳务费1.1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4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7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各部门需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格式如下:(以下专业名词解释供参考,各部门可以根据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自行予以增减)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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