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韶关市翁源县交通运输局 决算公开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8-09-03 10:53:59 字号:[大中小 ]
2017年度韶关市翁源县交通运输局
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翁源县交通运输局概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
二、 部门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翁源县交通运输局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翁源县交通运输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翁源县交通运输局概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2017年决算组成单位共1个,内设机构: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规划基建股、运输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股(加挂交通战备办牌子)、财务审计股。
(二)部门主要职责
一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组织拟订全县公路、水路和城乡公共交通运输等交通运输行业的发展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指导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引导交通运输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
二是负责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组织协调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三是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的监管责任。负责路政、运政管理,负责城乡公共交通(含出租车)、道路客货运输、道路客货运输站(场)、机动车维修、运输服务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水路运输、水路运输服务业的行业管理。
四是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造价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五是负责交通基本建设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协调或参与交通建设资金的筹集,负责局管交通资金的拨付和监管。
六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公路、水路有关交通战备工作。
七是拟订交通行业科技发展规划,指导、监督交通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的实施,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八是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
九是组织、协调和参与管理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利用外资、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参与涉外运输管理工作。
十是承办县人民政府和省、市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部分 翁源县交通运输局2017年部门决算表
各部门应当公开8张部门决算表格,包括:1.收支总表(3张),即:《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2.财政拨款收支表(5张),即:《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具体格式见附件2-1)
第三部分 翁源县交通运输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支出决算总规模、各类支出决算规模及各类支出增减变化情况。格式如下: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翁源县交通运输局2017年度总收入5349.3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349.3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5349.3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782.88万元,下降13 %。主要原因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和车辆购置税支出的减少。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无增减变化。
3.事业收入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无增减变化。
4.经营收入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无增减变化。
5.其他收入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无增减变化。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翁源县交通运输局2017年度总支出5349.3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5349.3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支出77.4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4.49万元,减少24%,主要原因是减少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41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比上年数增加13.41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上年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列入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支出中。
3.节能环保支出19.34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比上年增加19.34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今年增加了节能环保支出。
4.交通运输支出5215.51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公路水路运输、行政运行、公路建设、公路养护和车辆购置税等,比上年决算数减少814.79万元,减少14%,主要原因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和车辆购置税支出的减少。
5.住房保障支出23.7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住房保障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3.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今年增加了住房保障支出。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翁源县交通运输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5349.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349.3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4444.2万元,增长500 %;主要原因是决算数增加了公路建设、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车辆购置税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无增减变动。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翁源县交通运输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5349.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349.3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4444.2万元,增长500 %;主要原因是决算数增加了公路建设、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车辆购置税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无增减变动。
分功能科目看,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41 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41万元,主要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节能环保支出19.34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交通运输支出5215.51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公路水路运输、行政运行、公路建设、公路养护和车辆购置税等;住房保障支出23.7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住房保障支出。
三、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翁源县交通运输局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预算21万元的9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7.5万元,完成预算17.5万元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5万元,完成预算3.5万元的71%。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上年相比,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万元,下降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万元,下降28%。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公务接待费支出比上年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5万元,占88%;公务接待费支出2.5万元,占12%。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17.5万元,2017年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
2.公务接待费支出2.5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7年,发生国内接待35次,接待人数共431人。主要包括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6.47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上年增加71.49万元,增长1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也相应增加。其中办公6.38万元、印刷费4万元、邮电费2.54万元、差旅费2.8万元、会议费0.95万元、福利费4.5万元、日常维修费1.75万元、专用材料0万元、一般设备购置费0万元、办公用房水费0万元、电费6.17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0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5万元、其他费用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农村公路养护及质量监督是针对县、乡、村道日常质量监管及养护管理工作。县级配套养护资金40万元和质量监督经费100万元。目前纳入我县管理的县乡公路1600多公里,其他未纳入地方公路管理的有1100多公里,工程项目多,单项里程短,资金投入总量大,涉及面广,社会关注集中。农村公路养护及质量监督工作的开展提高了农村公路路况质量和路网服务功能,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个重要环节。项目的实施,能够给我县农村公路的长久使用提供一个有力的保障,保障农村公路使用的畅通性,持久性,提高通行效率,优化交通环境,有利于加快农村经济更快的发展,促进经济稳步发展,同时能提高农村公路环境整体面貌,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各部门需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格式如下:(以下专业名词解释供参考,各部门可以根据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自行予以增减)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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