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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翁源县残联部门决算公开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8-09-03 10:08:59 字号:[ ]

  201 7 年度韶关市翁源县残疾人联合会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翁源县残疾人联合会概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

二、 部门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翁源县残疾人联合会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翁源县残疾人联合会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翁源县残疾人联合会概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2017年决算组成单位共1个,内设机构办公室、康复股、教育就业股3个职能股室和一个直属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

(二)部门主要职责

残疾人联合会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开展各项业务和活动,直接为残疾人服务,承担政府委托的部分行政职能,发展和管理残疾人事业

 

第二部分   翁源县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部门决算表

各部门应当公开8张部门决算表格,包括:1.收支总表(3张),即:《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2.财政拨款收支表(5张),即:《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具体格式见附件2-1)

 

第三部分   翁源县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支出决算总规模、各类支出决算规模及各类支出增减变化情况。格式如下: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翁源县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度总收入528.5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28.5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528.5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744.25万元,下降58.47%。主要原因:两项补贴转交民政发放。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其他收入0万元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翁源县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度总支出528.5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28.5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95.28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事业单位离退休、行政运行、残疾人康复、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比年决算数减少819.03万元,下降67.45%,主要原因是两项补贴转交民政发放

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77万元主要支出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年决算数增加3.77万元,增长率100%,主要原因是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发放。

3.  节能环保支出3.2万元,主要支出追加公用经费,年决算数增加3.2万元,增长率100%,主要原因是追加公用经费。

4.  住房公积金(类)支出6.46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住房公积金,比年决算数相比持平

5.  其他(类)支出119.83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比年决算数增加68.29万元,增长132.5%,主要原因是有业务增加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翁源县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528.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8.7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49.77万元,下降26.82%;主要原因是两项补贴转交民政发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9.8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19.8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业务增加。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翁源县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528.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8.7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49.77万元,下降26.82%;主要原因是两项补贴转交民政发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9.8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19.8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业务增加。

6.  分功能科目看,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95.2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行政运行、残疾人康复、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77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节能环保支出3.2万元,主要用于追加公用经费;住房公积金(类)支出6.5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其他(类)支出119.83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三、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翁源县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33万元,完成预算2.5万元的33.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37万元,完成预算2.5万元的94.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96万元,完成预算2.5万元的38.4%。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用于行政运行

与上年相比,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83万元,增长33.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13万元,下降1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77万元,增长80.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7万元,占94.8%;公务接待费支出0.96万元,占38.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本部门出国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2.37万元,2017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

3.公务接待费支出0.96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7年,本部门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发生国内接待15次,接待人数共195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68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上年增加6.08万元,增长31.02%。主要原因是:追加公用经费。其中办公15.04万元、印刷费0.83万元、邮电费0.11万元、差旅费1.58万元、会议费1.8万元、维修(护)费0.11万元、公务接待费0.9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88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各部门需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格式如下:(以下专业名词解释供参考,各部门可以根据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自行予以增减)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C:fakepath翁源县残联部门决算公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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