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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翁源县住建局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8-09-03 09:50:00 字号:[ ]

  附件 2

 

2017年度翁源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翁源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概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

二、 部门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翁源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翁源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翁源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概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2017年决算组成单位共1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规划股、法制股、建管股、房管股、村镇股等股室。

(二)部门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编制住房和城乡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管房地产市场;监管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推进建筑节能减排和行业科技发展;做好新农村建设规划;负责城市公共和市政设施建设以及市容市貌的管理和全县燃气行业的监管;协调有关部门编制城镇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城市防洪排涝和风景名胜区的管理工作。

 

第二部分   翁源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7年部门决算表

共公开8张部门决算表格,包括:1.收支总表(3张),即:《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2.财政拨款收支表(5张),即:《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具体格式见附件2-1)

 

第三部分   翁源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支出决算总规模、各类支出决算规模及各类支出增减变化情况如下: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翁源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7年度总收入6492.7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492.7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6491.0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866.7万元,增长147.34%。主要原因:一是政府性基金拨款列入该项目,二是相关的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增加,三是住房保障支出增加。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无增减变化。

3.事业收入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无增减变化。

4.经营收入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无增减变化。

5.其他收入1.7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348.23万元,下降99.49%。主要原因:政府性基金拨款的350万元列入了财政拨款收入项目。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翁源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7年度总支出6492.7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6492.7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城乡社区支出4402.5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污水处理费代征手续费、其他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906.58 万元,增长194.3%,主要原因是:一是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增加;二是其他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增加。

2.节能环保支出5.03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自然生态保护,比上年决算数增加5.0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决算没有列支该项目。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2.4万元,主要支出项目医疗费,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2.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决算没有列支该项目。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6.14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抚恤金、退休费,比上年决算数增加50.51万元,增长28.76%,主要原因是抚恤金项目支出增大。

5.住房保障支出1826.72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农村危房改造、公共租赁住房、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公积金,比上年决算数增加523.95万元,增长40.22%,主要原因是农村危房改造和公共租赁住房支出增大。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翁源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6491.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01.1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821.14万元,增长1041.12%;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住房保障项目、节能环保项目、社会保障项目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889.8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3889.8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没有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翁源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6491.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01.1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821.14万元,增长1041.12%;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住房保障项目支出、节能环保项目支出、社会保障项目支出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89.8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3889.8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没有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

分功能科目看,城乡社区支出4400.73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污水处理费代征手续费、其他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节能环保支出5.03万元,主要用于自然生态保护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2.4万元,主要用于医疗费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6.14万元,主要用于抚恤金、退休费支出;住房保障支出1826.72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公共租赁住房、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翁源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5.5万元,完成预算22.5万元的113.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4.8万元,完成预算7.5万元的197.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7万元,完成预算15万元的71.33%。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单位公务车辆使用较频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超出预算。

与上年相比,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5.96万元,增长30.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57万元,增长21.01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39万元,增长46.3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车辆残旧维修保养费用增多,单位业务量增加,车辆出行较频繁;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业务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8万元,占58.04%;公务接待费支出10.7万元,占41.9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14.8万元,2017年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精准扶贫下乡、单位日常公务出行。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7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7年,本部门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 0个,来访外宾0人次;发生国内接待180次,接待人数共1800人次。主要包括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7.35万元,比上年增加225.35万元,增长112.68%。主要原因是:城乡保洁费列入了委托业务费、车补列入了其他交通费。其中办公9.5万元、委托业务费178.25万元、其他交通费39.6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用于公务工作);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C:fakepath翁源县住建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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