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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源县人大常委会开展《韶关市红色资源保护条例》执法检查

作者:本台记者 来源:翁源县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24-07-16 19:18:15 字号:[ ]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红色资源保护利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依法监督《韶关市红色资源保护条例》的贯彻实施,7月16日,县人大常委会开展《韶关市红色资源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翠红,副县长朱新玉、廖剑,部分市、县人大代表参加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一行前往县烈士陵园、县委旧址(周陂陈氏宗祠)等红色资源保护地,通过现场察看、听取讲解等方式,实地检查旧址保护以及红色资源利用等情况。

  在专题汇报会上,县文广旅体局汇报了《韶关市红色资源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汇报了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和利用情况,县档案馆(史志办)汇报了红色资源文献资料的发掘、收集、整理、研究等情况。检查组成员就红色资源保护、管理和利用等方面,在《韶关市红色资源保护条例》贯彻实施中好的经验做法以及存在的问题、困难进行了交流讨论。

  

  会议指出,《韶关市红色资源保护条例》自2023年5月1日起实施以来,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履行保护职责,着力深入挖掘红色资源,加强红色资源传承教育,不断探索活化红色资源新路径,提升了红色资源保护和利用水平,红色基因传承取得了新进展。

  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要不断强化红色资源保护力度,继续保护好、管理好、运用好红色资源,深入挖掘红色资源的思想内涵,进一步加大对翁源红色资源的宣传、保护与传承。要齐抓共管,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将落实《韶关市红色资源保护条例》与红色资源利用相结合,凝聚红色力量,促进“红色+”发展,推动红色资源的市场化、精细化保护。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百千万工程”、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等中心工作,讲好翁源红色历史,推动党性教育深入人心,以革命精神凝聚各方力量,推动翁源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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