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仙镇:行政处罚一宗非法倾倒
垃圾案件
作者:龙仙镇人民政府 何铮 来源:翁源县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22-09-28 11:26:59 字号:[大中小 ]
近日,龙仙镇综合行政执法办人员在巡查官龙公路时,发现新东村傍湖村小组一处空地上倾倒了大量垃圾,执法人员通过多方调查取证,锁定四位当事人,截至9月23日,龙仙镇针对该案已立案进行行政处罚。
据了解,非法倾倒垃圾违反《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2007年建设部令第157号,2015年修正)第四十二条。随意倾倒垃圾,不但影响县容县貌、污染环境,严重者还会受到“处罚”。
今年以来,龙仙镇联合县住建管理局多措并举,对龙仙镇辖区内农村非法倾倒垃圾行为“零容忍”“出重拳”依法打击。同时,通过法治宣传等方式,增强村民保护人居环境的意识,充分发挥群众力量,鼓励群众举报,保持对非法倾倒垃圾的严打高压态势,极大地遏制非法倾倒垃圾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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