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源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点治理镇考评方案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7-09-11 15:57:00 字号:[大中小 ]
为科学、客观、公正衡量我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点治理镇2016年度社会治安重点治理工作情况,检验重点治理整治工作成效,根据《翁源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点治理镇(街)实施办法》,制定本考评方案。
一、考评时间
2017年9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评对象
翁源县翁城镇。
三、考评内容
考评翁城镇整治涉盗抢工作开展情况和工作成效。
四、考核周期
考核周期为2016年6月至2017年6月。
五、档次划分
重点治理镇综合考核成绩85分(含)以上为合格,85分以下的,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综合考核85分以下且两项民意调查结果总评分低于85分的,继续列为下一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点治理镇。
六、组织实施
考核由县综治办(安排4名同志)组织实施,县公安局安排3名同志参与考核,考核时间为一天。
七、考评方式
考评采取数据统计对比、实地核评及调查问卷及明查暗访等形式进行。其中实地核评采取“一把尺子量到底”的方式进行,以确保考评的公正性和可比性。
(一)听取工作汇报。重点听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点治理镇有关涉盗抢重点治理工作汇报,一并汇报平安创建工作和综治工作上半年总体情况。
(二)开展明查暗访。分组到农贸市场、居民小区等人群集中的公共场所实地进行察访,了解当地社会治安情况和反映的突出治安问题。对社会群众进行暗访(人数不少于50人),了解群众对当地社会治安满意情况(附翁源县市群众安全感和政法工作满意度调查表)。
(三)召开群众座谈会。组织召开有群众代表10至20人参加的重点治理工作、创建平安暨综治工作座谈会,收集群众对社会治安情况反映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听取群众意见建议(附群众座谈会登记表)。
(四)检查台账。重点查看涉盗抢打击整治有关资料台账,并逐项进行打分。
(五)实地抽查。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点治理镇抽查1-2个村和1-2个综治委成员单位,重点了解掌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
(六)交换意见。检查考核结束前向社会治安重点治理镇就本次检查有关情况交换意见。
附件:1、《重点治理镇量化考核标准评分表》;
2、《翁源县群众安全感和政法工作满意度调查表》(共计50份);
3、《群众座谈会登记表》。
翁源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2017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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