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社会治安及平安建设月、季、年报制度的通知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5-05-27 16:39:59 字号:[大中小 ]
各镇(场)平安办、县公安局:
根据省市平安办的部署要求,县平安办建立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情况月报、社会治安综合工作情况季报、平安建设基本情况年报制度。请各镇(场)平安办、县公安局每月2日前上报上月《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情况表》、每季度的第一个月二日前上报上季度《社会治安综合工作情况报表》、每年1月二日上报上年度《平安建设基本情况表》。各镇(场)平安办也要建立相应的月、季、年报制度,并按要求及时填报相关报表,以便县平安办及时汇总报市平安办。建立并执行月、季、年报制度纳入年度创建平安翁源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考评内容。
附件:1.《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情况表》(月报)
2.《社会治安综合工作情况表》(季报)
3.《平安建设基本情况表》(年报)
翁源县创建平安翁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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