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平安翁源工作简报(第14期)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5-10-16 15:36:00 字号:[大中小 ]
创建平安翁源工作
简 报
(第14期)
翁源县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编 2015年10月13日
创新调解机制 维护社会稳定
——江尾镇积极探索社会矛盾化解机制
近年来,江尾镇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积极创新调解方式方法,运用民俗调解、人情调解、村规民约调解、民间团体调解“四大”调解机制,有效化解大批社会矛盾纠纷,确保全镇社会的和谐稳定,有效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2012年至2014年县对镇(场)领导班子科学发展观考核中连续三年位居全县第一。
一、民俗调解机制。在化解农村矛盾纠纷中,将政策法律与民情风俗相结合,把民俗习惯引入调解过程,正确处理好政策法律与民俗之间的关系,成功调处了联益村李姓坟墓纠纷和一家私营企业发生工人高空坠楼死亡事件,促成矛盾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实现了定分止争、案结事了的调解目的。
二、人情调解机制。在维护社会稳定,调解民间矛盾纠纷,解决诉求人诉求过程中,江尾镇也把感情牌运用得游刃有余。如在化解涉军上访群体、辞退民办代课教师上访群体中,较好地运用人情关系,大打感情牌,不但说服信访人放弃上访,还从中吸收了部分人员成为稳控的“信息员”。又如仙北北三村小组与仙南村关于老油山的山林权属纠纷,鉴于该案几经县市行政复议,诉求人不服,多次上访的实际,利用信访人是镇某主要领导的老关系后,运用人情感化,确保远在北京的信访人签订了息访罢诉书,案结事了。
三、村规民约调解机制。去年村居两委换届以后,积极推动、指导辖区27个村(居)建立完善了《村规民约》,当村民之间发生矛盾纠纷时,镇、村调解员按照《村规民约》进行调处,有效化解了基层矛盾,为基层和谐稳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如白莲村在处理彭屋村小组彭某废田建房一事,该村主动介入,对其进行宣读村规民约和批评教育,使其承认错误,自愿按村规民约规定处罚,并恢复责任田原来面貌,平息了事态。
四、民间团体调解机制。在农村正确引导中老人理事会、姓氏理事会、老人会等民间团体,建立协调沟通、例会通报等工作机制,充分利用民间团体掌握矛盾纠纷的信息源多,信息量大的优势,以自主、自治的方式,运用公序良俗、伦理道德、人情大义、乡规民约等老百姓熟悉、尊重的民间规范,以最亲和、最简便、最快捷、成本最低化的方式在第一时间、第一现场化解了仙北村苏陈两姓关于苏陈大山生态林补偿款纠纷等各种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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