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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区保障性住房承租对象资格审核结果公告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翁源县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4-11-21 11:45:55 字号:[ ]

  根据《翁源县城区廉租住房保障实施办法》、《翁源县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规定,持有县城常住户口、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县城区最低生活保障线的150%、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县城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3倍,住户对象可以申请公租住房。经调查核实,现将符合申请公租房条件的住户名单予以公告。如对以下家庭人口、经济收入、住房情况有异议,请于2024年11月27日前信函或致电翁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房管股。举报电话:2821377。


  翁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4年11月12日    


序号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家庭收入性质家庭人口所属居委会现居住地址调查情况备注
1甘慧琴44022919*********8残疾2城东翁源县龙仙镇符合条件
2梁除妹44022919*********6残疾1城东翁源县龙仙镇符合条件
3叶云花44022919*********9低保3朝阳翁源县龙仙镇符合条件
4梁怡强44022919*********8特困1朝阳翁源县龙仙镇符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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