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区保障性住房承租对象资格审核结果公告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翁源县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4-11-21 11:45:55 字号:[大中小 ]
根据《翁源县城区廉租住房保障实施办法》、《翁源县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规定,持有县城常住户口、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县城区最低生活保障线的150%、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县城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3倍,住户对象可以申请公租住房。经调查核实,现将符合申请公租房条件的住户名单予以公告。如对以下家庭人口、经济收入、住房情况有异议,请于2024年11月27日前信函或致电翁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房管股。举报电话:2821377。
翁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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